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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籍挂靠服务
时间:2009年3月9日   编辑:admin   来源:东方人才热线网    [ 关闭 ]

一、受理范围
我中心人事代理或人才派遣单位的员工。
二、受理条件:(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)
1.本科以上学历;
2.目前户籍为本市集体户口且在沪无亲属可挂靠;
3.表现良好,未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;
4.挂靠人员的人事档案必须由本中心管理。
三、申报材料
人才引进:申报户口证明信,落户确认单,公安局准迁证,户口迁移证,本人身份证;
本市迁移:原户籍所在地加盖单位公章的户口本复印件,本人身份证。
四、服务流程
1.申请人携带原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和劳动合同并填写《户籍挂靠申请表》至中心提出挂靠申请;
2.中心审核后约七个工作日反馈审批意见;
3.审批通过的人员提供入户申报材料,签订《户籍挂靠服务协议》;
4.申请人配合中心专人至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;
5.个人办理户籍相关的各类手续需携带中心“存档凭证”,代理单位员工办理户籍相关的各类手续需携带代理单位“介绍信”。